信件公示

标题: 企业破产工人工资问题
来信人: 龙柏兵
来信时间: 2015-06-09 22:45:31
内容:

您好、我在一家私营企业打工已有十多年了,因企业管理不善,最近有可能会宣布破产,请问如果企业宣告破产后我们工人的工资及劳动补偿要多久才能拿到。另外:以前在原单位因企业破产已领取了二十四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现在在私营企业打工又交纳了几年失保金,请问如何再次失业后还能领取失业保险金吗?谢谢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 2015-06-16 16:15:12
回复内容:

龙先生你好!你在信箱中反映的问题已转到我局,现根据政策答复如下:

私营企业破产后工人的工资及劳动补偿要根据破产时的约定而定,没有一个具体的时间规定。至于失业金的再次领取情况,像您这种情况是只要你所在企业为你交够一年后,是可以再次领取的,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每增加1年,期限增加2个月。

    谢谢你对人社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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