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房地产开发商破产如何保障购房人利益
来信人: 翘翘
来信时间: 2015-06-23 15:06:47
内容:

您好:

    我于2015年4月购买了岳阳市花板桥路南侧(花板桥小学对面)的紫荆华庭(又名“立煜漫城”)的房子。全部房款跟房屋维修基金均已缴纳,仅余房屋契税未缴。2015年6月22日准备去收房时,被告知该楼盘开发商已申请破产,岳阳市中级法院接管,暂时无法办理收房手续。

    请问,此楼盘002栋(B栋)的竣工验收手续是否已完成?此楼盘的大产权证办了吗?后续办理房产证会有影响吗?

     请尽快回复为盼!谢谢~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住建局
回复时间: 2015-06-25 16:44:19
回复内容:

 你好!

来信收悉,回复如下:

一、房屋竣工验收手续办理的问题。

市房地产局不参与房地产项目的竣工验收,项目的分项验收在各相关职能部门分别办理,具体情况可向规划、建设、消防等相关职能部门咨询。

二、房产证办理的问题。

房屋登记发证遵循依申请登记原则,新建房屋办理完初始产权登记后方可办理转移登记。目前该项目未向产权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房产总证,暂时也就无法办理房产分证。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的要求,办理房屋初始登记(总证)应提交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房屋竣工验收证明等资料。办理房屋转移登记(分证)应提供购房合同、完税凭证等资料。

三、法院已经受理该开发公司破产申请,也会依法指定资产管理人处理该公司及项目的后续问题(包括为购房人办理产权证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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