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学龄前儿童改名
来信人: 曹雪嫔
来信时间: 2015-06-25 14:55:31
内容:

我女儿2010年出生,因当时办出生证时取名有点急,就随便取了个。上幼儿园后发现有很多同名字的,经常误以为别人叫她。经过家里商量后想给她改名字,但是我去华容县宋家嘴派出所咨询过,他们说要上一年级的时候改容易些。而且还需要很多手续才能办理。但是我看了(姓名变更,更正登记办事指南),上面写只要凭父母书面申请和户口本就可以办理了,为什么派出所给的答复要那么复杂的手续呢?再说一年级报名的时候不是要按户口上的名字报名的吗?我想在她上小学前办理更改行吗?如果派出所不给办理怎么办?

恳请确切答复,谢谢!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华容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15-07-07 15:47:32
回复内容: 曹雪嫔您好!根据《湖南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关于姓名变更、更正登记,受理条件:宗教名与世俗名改换的;收养或解除收养、父母离异或再婚等原因需要将子女姓名变更的;在同一学校或工作单位内姓名完全相同,给生活、工作带来不便的;姓名用字实属不雅,字音字义有辱人格的;名字中含有冷僻字的;因户口登记机关工作失误,造成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人口信息管理系统记载的姓名不一致的;其他特殊原因的。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方可受理。新命名、更名的人名用字应使用《通用规范汉字表》中的字。但对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或正在被通缉、接受刑事追诉、服刑的人员,一律不予更改姓名。您可以根据您的具体情况,直接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室咨询并申请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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