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房地产开发商破产何人来保障购房人利益
来信人: 吴巧
来信时间: 2015-06-30 12:57:01
内容:

尊敬的市领导您好!   

  我于2014年9月购买了位于岳阳市花板桥路南侧(花板桥小学对面)的紫荆华庭(又名“立煜漫城”)的房子。全部房款跟房屋维修基金、契税、房产证代办费用均已缴纳,现被告知该楼盘开发商已申请破产,岳阳市中级法院接管,暂时无法办理收房手续。

    请问,此楼盘的竣工验收手续是否已完成?小区水/电/天然气何时可以装好?配套基础设施何时可以峻工?房产证何时可以发放?

    请问政府审批了的项目,在开发商还有注册资金与保证金的情况下为什会破产?

    请问我们老百姓的利益与保障谁买单?

    我想出了这样的事情应该有人出来给说法,而不是一直让我们等那没有用的结果?

    美其名"学区房",现在孩子读书都成问题?   

    以上请尽快回复为盼!谢谢~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住建局
回复时间: 2015-07-03 15:58:47
回复内容:

吴巧,

你好!

来信收悉,回复如下:

经核实,由于该项目目前没有进行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所以暂不具备办理初始产权登记的条件,也暂不能办理分户产权证。法院已经受理该公司破产申请,也会指定资产管理人处理该公司及项目的后续问题,包括违约金、产权证办理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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