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关于物业维修基金
来信人: 徐斌
来信时间: 2015-08-13 21:50:45
内容:

岳阳县房地产管理局:

我在贺坪路购买一套住房,不是小区,住房所在住宅楼为五层,8个套间,4 个门面,也没有业主委员会。请问:

1.这样的房屋现在登记房屋所有权时要不要交纳维修基金?

2.如果要交,这个房屋已经建成近30年,收费标准是否在60元/平方米基础上打折?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岳阳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15-08-21 16:25:21
回复内容:

徐斌先生:

您好!您的来信业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交纳岳阳县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多层按50元每平方米,高层按80元每平方米。

衷心感谢您对县房产局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工作的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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