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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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逸馨花园无视法律,无视政府警告 |
来信人: | 嬷嬷小生 |
来信时间: | 2015-08-15 07:18:10 |
内容: | 各位领导: 你好,太子庙小区旁逸馨花园施工项目噪音扰民已被多次投诉举报,我们也得到相关部门的答复,可为什么问题还是没有得到解决?8月12日,我得到建设局领导的答复,说已跟开发商约谈,可从12日晚至14日晚,该项目又连续施工三个通宵,完全无视政府威严,当面打政府的“一巴掌”。其次,我只因为多次投诉,原因有三: 第一,他们通宵施工作业并非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工序.他们完全可以白天作业,可为什么总是到了晚上8、9点后才开始施工了? 第二,根据相关法律:“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建筑施工过程中使用机械设备,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十五日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该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该项目在开工前有没有向相关部门备案? 如果备案,那采取的措施是什么? 其三,为什么相关部门不采取强制行政手段遏制这种行为?如果苦于没有证据,我可以提供相关视频和照片,所以希望名位领导真正为居民做考虑,从重从严制止该违法行为。 |
回复部门: | 市住建局 |
回复时间: | 2015-08-24 16:23:04 |
回复内容: | “嬷嬷小生”同志: 您好!您的来信转至我局,现回复如下: 我局安排市建设工程监察支队进行了调查,逸馨花园为洞庭新城安置房项目,属保障房建设。市建设工程监察支队多次进行现场处置,要求按照规范施工行为,不得扰民,但该项目建设业主单位以政府保障房项目,拆迁群众安置要求迫切为由,拒不改正。根据市委编办《关于明确城区范围噪声污染和空气污染执法职责分工的通知》(岳编办发[2014]2号)有关规定,我们正在起草工作联系函,拟向噪声污染主管部门市环保局致函,建议对该项目产生的噪声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确认,若确属超标,将会同市环保部门依法依规查处。目前,该工作联系函正在经我局政策法规科进行政策性把关,一经通过,将立即印发并向市环保局送达。 特此回复。 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8月24日 |
再次反馈: | 感谢相关部门的努力,希望相关部门尽快落实,在没有造成不可调和的矛盾前,给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否则我们保留向上级部门继续追诉的权利! |
反馈时间: | 2015-08-25 21:11:17 |
再次回复: | “嬷嬷小生”同志: 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我们会积极对接市环保部门,根据环保部门在噪声管理方面的权威意见作进一步研究处理。
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8月25日 |
回复部门: | 市住建局 |
回信时间: | 2015-08-25 22:22: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