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二手门面过户需要缴纳哪些费用
来信人: 黄维
来信时间: 2015-08-17 10:38:31
内容:

二手门面过户需要交营业税和契税吗?具体收费标准是怎么样的呢?还需要其他费用吗?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住建局
回复时间: 2015-08-19 09:19:49
回复内容:

黄维,

你好,

来信收悉,回复如下:

主要收件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2、购房合同(原件)

3、原权利人身份证明或代理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委托代办的,出具委托公证书原件)申请人身份证明或代理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委托代办的,出具委托书原件)

4、原权利人婚姻状况证明(验原件收复件件)

5、存量房交易申报表(原件)

6、出让土地证明或土地出让金发票(验原件收复印件);集体土地需村委会同意证明(原件)

7、行政事业单位需经财政部门审核;国有企业需经国资委审核;集体所有制企业需职代会决议;合资企业需董事会决议;股份制企业需股东会决议和企业注册登记资料。

8、其他补充资料

费用

登记费 住宅:80元/件 非住宅:550元/件(房屋按基本单元登记,每基本单元为一件)

转让手续费 住宅:6元/m2   非住宅:1.3%

档案费 70元/卷

分户:40元/户    分丘:60元/丘

维修资金 非电梯房  60元/m2 电梯房  110元/ m2

价格调节基金 0.3%

办证期限 法定期限:3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税费缴清后15个工作日

(注:营业税、契税标准请咨询税务、财政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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