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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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关于大桥棚改二期征地拆迁的投诉 |
来信人: | 刘先生 |
来信时间: | 2015-08-21 15:55:32 |
内容: | 市长邮箱的分管领导: 您好,对于我写的cxm1438841130217号信件,开发区的回复相当不满意: 1、有避重就轻的嫌疑,在不出示征地手续的条件下,一再说要强拆我家房屋,是否公民的私有财产在他们眼里就是他们某私利谋权的物品,再怎么样也是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这才是合法的说法,回信的有没有熟读国家法律,国家法律都不知道还给我回信,这素质和素养不是丢了国家工作人员的面子么。 2、肯定将此信(cxm1438841130217号信件)抄送给市国土局,开发区提到的大桥二期旧改项目,他的征地拆迁手续是否已经办理齐全?我们家这块地跟大桥二期棚改项目不在一个地方,大桥棚改二期项目早已启动,为什么一开始没有通知我们家拆迁,大桥二期棚改征地拆迁公告和征地范围附图在哪里?为什么我们看不到?市国土局用地科,开发区国土局局长和用地科科长,我们亲自过去咨询过他们,他们查询档案后答复是都没有征地拆迁手续。既然没有手续,国土局应该有稽查的,为何不阻止。如果补办手续,是否应该日期按补办日期,而不是项目开工日期吧。 3、再问国土局,营盘岭路搁置20余年未休,既然拆迁我家是因为要修营盘岭路,已经过去那么久,那是否需要重新出征地拆迁公告,重新办理拆迁相关手续,不会还用20年前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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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回复时间: | 2015-09-02 17:49:41 |
回复内容: | 我局2015年9月2日下午5点与刘先生电话联系。经查大桥棚改二期项目没有办理土地征收和农用地转用手续,政府未发布征收土地公告,国土部门未参与征地拆迁工作。营盘岭路在旭园路以西至王家河治理工程约400米未拉通,如需启动建设,在项目用地手续批准后,应重新发布征收土地公告,按现行有关征地补偿政策进行征拆。 特此回复 岳阳市国土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15年9月1日 |
再次反馈: | 首先感谢开发区国土局何科长给予正面回复,非常诚恳也非常热情!另外我想问问市国土局领导,对于开发区通海路管理处的违法违规行为,是否有对应的处理措施,既然大桥二期棚改无手续,找我们家谈了这么久,岂不是政府非法威胁我们交出公民的私有财产么?请市长信箱和市局给予援助。另外此信请公开,以便帮到其他类似需求的市民。 |
反馈时间: | 2015-09-02 18:32:31 |
再次回复: | 我局再次就该来信反应的情况及时向市国土局作了汇报,同时通知通海路管理处停止大桥棚改二期征地拆迁,督促区建设业主单位轩达公司要尽快完成报批手续,确保依法征拆。2015年9月21日下午5点我局电话联系了刘先生,刘先生对处理结果满意。 岳阳市国土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15年9月21日 |
回复部门: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回信时间: | 2015-09-21 18:07: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