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关于花板桥景阖家园的一些问题
来信人: 黄燕
来信时间: 2015-08-22 21:37:43
内容:

你好,

岳阳楼区花板桥景阖家园的楼盘交房已经快两年了,(所谓的交房,没有任何交房手续,只是登报通知交房)。有几个问题业主比较关心,也提出一些质疑:

1,关于违章建筑的问题,业主交房前去规划局反映问题很多次了,现在时间过去很久了,规划局说在处理,走流程,为什么过去差不多2年时间,还没处理结果?违章建筑依然是违章建筑,因为违章建筑而验收不了,房产证也不知道猴年马月能办理,这个对业主的损失谁来负责??流程需要走那么久吗?这就是人民公仆为人民办事,为人民服务的效率?

2,这个小区面积很小,就只有四栋楼,而小区的物业费达到1.35每平方,相比较岳阳其他的大的楼盘来说,这个物业费也不是低的,且这个小区设施简陋,业主只是希望这个定价是否有什么标准?难道是开发商或者物业公司说多少就是多少吗?是否符合规定?

3,因为我们的水费都是交在物业公司那边。物业公司为了控制能及时收到物业费,而控制业主的生活用水是否符合规定?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住建局
回复时间: 2015-08-24 10:48:33
回复内容:

黄燕,

你好,

来信收悉,回复如下:

1、违章建筑问题建议咨询规划部门。

2、新建商品房小区前期物业是在房地产物业主管部门监督下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的,物业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已在物业公司和业主签订的《物业服务协议》中进行明确。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后可按程序重新选聘其他物业公司。

3、《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第504号)第四十五条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再次反馈: 我们从来没有和物业公司签订过什么《物业服务协议》,他们就自己突然出现的,然后就让我们交费,物业费的问题,我们现在只想了解到,1.28每平方是合理的吗?是当时招标就定下来的价格吗?谢谢
反馈时间:2015-09-06 21:08:39
再次回复:

前期物业的收费标准是通过招投标确定的。

回复部门:市住建局
回信时间:2015-09-07 09:5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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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市规划局
回复时间: 2015-09-01 15:43:42
回复内容:

黄燕:

您好!

关于花板桥市场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景阖家园”项目中的违章建筑问题,该项目存在超层、超面积等违法建设行为,我局已于2013年对该超面积建设部分进行了立案查处,并对建设单位依法下达了行政处罚书,但开发商至今暂未履行。目前我局拟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行政处罚决定书事宜。待处罚实施完毕,符合验收条件后我局将依程序对项目实施验收发证工作。

感谢您对规划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再次反馈: 1.为什么这么多年过去了还在走流程???开发商现在他们的钱收到了,是不可能去叫罚款的,他们的房子不在这个小区,能不能验收关他们什么事?老百姓等的了吗?2. 为什么在建的时候不能拆除?而让那么大工程的违章建筑做起来????
反馈时间:2015-09-06 21:04:51
再次回复:

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且咨询专业律师,该事件建议由开发商自行接受处罚并落实相关事宜。开发商如迟迟不履行处罚手续,我局将会采取别的方式对对开发商进行处罚,然后再进行验收。

2《城乡规划法》对违法建设的处罚方式分为:拆除、处罚和没收。我局根据其违法建设对城市建设的影响,采取了行政处罚的处罚方式。

回复部门:市规划局
回信时间:2015-09-28 10:2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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