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冷水铺路的私家车停车问题
来信人: 瑞瑞
来信时间: 2015-08-28 20:44:42
内容:

尊敬的市长

您好!

我是冷水铺路临街的一家住户,只从我们家买了私家车后,每天的停车问题就成了我们家的一大难题,平时上班还好,不上班的时候,车就不知道该停的那里,家门口的人行道不能停,下面的非机动车道也不能停,那我们应该停到那里?求解??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城管局
回复时间: 2015-09-06 17:46:51
回复内容:

“瑞瑞”市民:

您好!

    您的来信“冷水铺路的私家车停车问题”已收悉。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现场查看,来信反映的问题系冷水铺路临街住户在商铺门口人行道上无停车位导致停车难的问题。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3条规定“在城市道路范围内,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施划停车泊位。”非机动车道上的停车位由交警部门负责施划,我市目前人行道上的停车位是由城管部门负责。施划人行道停车位需要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划线停车的人行道宽度需在5米以上(不计盲道或市政设施在内),且不影响行人通行;2、划线的停车位不能占用盲道;3、划线停车要考虑人行道的材质,不应造成人行道路的损害;4、划线停车位不能占压市政基础设施和各类窨井。而冷水铺路人行道多数偏窄,并不符合施划停车位的条件。针对市区停车难的问题,我局停车管理部门虽做了大量工作,目前仍无法满足所有车主的停车需求。当前市民在没有停车位停车的情况下,可到稍远的位置寻找停车位或将车辆停在附近小区、单位的停车位内。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停车管理工作力度,在符合条件的人行道上增划停车泊位,开辟空闲场地在空闲时段向市民免费开放,尽量满足市民的停车需求。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监督,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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