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商品房验房开发商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来信人: 可可
来信时间: 2015-09-16 18:47:48
内容:

请问商品房验房开发商需要提供给业主哪些资料?以及这些资料分别是哪些部门颁发的?怎么知道开发商办没办相关证件?办证长短去哪里查询?谢谢~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住建局
回复时间: 2015-09-23 09:59:28
回复内容:

你好,

来信收悉,回复如下:

商品房交付作为商品房买卖中开发商应承担的一个重要义务,应遵守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关于交付条件的约定,并符合我国法律、行政法规对于商品房交付的强制性规定。《合同法》279条、《建筑法》61条、《消防法》13条、《湖南省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14条、《城乡规划法》45条等法律法规对商品房交付作出了“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交付使用”的强制性规定。如购房人认为开发企业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期限内不能交付经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可以根据合同约定的解决争议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房屋验收具体情况可以到住建、规划、环保、人防、绿化等部门查询。

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查看满意度调查汇总 >>

回复内容评价:

(非常满意)

回复速度评价:

(非常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