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关于小孩医保续费问题
来信人: 老吴
来信时间: 2015-11-18 11:00:40
内容:

楼区居民交医保续费,往年小孩都是交20元,今年涨到成人一样的标准120元,而楼区各小学、幼儿园的小孩只要50元,这是怎么回事?太不合理了吧,有政策依据没有?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岳阳楼区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15-11-26 08:48:53
回复内容:

你好:

今年3月份,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岳阳市财政局下发岳人社发(2015)15号文件,规定未成年人(含学生)的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50元。之后不久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下发文件,将未成年人(含学生)这一类取消,要求全部按照每人每年120元的标准收取医保金。之后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财政厅转发部级文件,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财政局到9月9日才联合下发对应文件。而大部分学校在9月9日岳阳市的文件下发之时就正在收取或者接近完成该项收费工作。考虑到学校该项工作处于正在进行或尾声状态,为保证有序推进,还是决定学校按照50元每人每年的标准收取费用,差额部分由地方政府想办法协调补足。10月13日,岳阳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依据国家省市的文件精神,下发岳楼政办函(2015)36号文件,也是要求正常人群按照每人每年120元的标准缴纳医保金。之所以出现两类缴费标准,主要是相关文件滞后所致。

特此回复

岳阳楼区人民政府

2015年11月26日

再次反馈: 并非大部分学校在9月9日岳阳市的文件下发之时就正在收取或者接近完成该项收费工作尾声状态。我孙子6月15日第ー次上幼儿园,十ー月十六日才收到交50元医保的通知,而我十月中旬就交了120元到医保中心。不知岳阳楼区出了这样的奇葩政策,请求当面解释。我便提供依据。
反馈时间:2015-11-28 16:35:35
再次回复:

你好:

今年3月份,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岳阳市财政局下发岳人社发(2015)15号文件,规定未成年人(含学生)的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50元。之后不久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下发文件,将未成年人(含学生)这一类取消,要求全部按照每人每年120元的标准收取医保金。之后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财政厅转发部级文件,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财政局到9月9日才联合下发对应文件。

特此回复

回复部门:岳阳楼区人民政府
回信时间:2015-12-08 17:0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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