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生育保险相关事宜
来信人: 徐景
来信时间: 2015-12-11 08:39:42
内容:

请问一下配偶未投保城镇医保,胎儿筛查等检查和生产费用能否用本人的生育保险进行报销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 2015-12-14 10:16:23
回复内容:

    徐景你好!你在市长信箱中反映的问题已转到我局,现根据政策答复如下:

     只要一方买了生育保险,可享受。具体情况请与业务部门医保处生育保险科联系,电话号码为8251715。

      谢谢您对人社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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