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咨询3岁幼儿医保
来信人: 潘瑜
来信时间: 2015-12-15 10:11:11
内容: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的小孩明年开年3岁了,楼区户口。2015年9月已经在城陵矶心连心幼儿园就读小班。开学之处,在幼儿园购买了五十元的医保。幼儿园没有开具收据,也没有在小孩的医保本子上登记,更没有用小孩的医保卡刷卡输入信息。幼儿园说如果小孩生病住院,直接拿医保卡去医院就可以了。

自小孩出生年份,我们都是在每年的9月到楼区人社局水泥厂那边购买的,并且带了医保本子和医保卡的。

1.我现在不是找幼儿园的麻烦,是想请问我的小孩这样真的能享受医保政策吗?请问现在(2015年12月)我的小孩还需要购买城镇医疗保险吗?

2.现在岳阳市的具体的城镇医疗保险的政策是什么样的?购买时间、金额等。

3.我能咨询的部门和电话是多少?

谢谢您!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岳阳楼区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15-12-23 15:03:58
回复内容:

1、10月13日,岳阳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依据国家省市的文件精神,下发岳楼政办函(2015)36号文件,学生和幼儿园今年的医保按照每人每年50元的标准缴纳。幼儿园属于集体参保,由幼儿园统一按照文件标准执行,统一收取医保费,由于是集体参保,我区医保中心开具统一发票,所以幼儿园没有给小朋友的父母出具单独的个人发票,但幼儿园可以出具普通收据(作为幼儿园收取家长医保费的依据)。2、今年缴费的期间2015年9月1日至12月31日,享受期间是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在幼儿园缴纳了2016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未成人无需再次缴纳城镇居民医疗保险。3、有任何关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问题可来电咨询医保中心城镇居民股8215829、8250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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