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二手房过户营业税的问题
来信人: 李孝勇
来信时间: 2015-12-22 09:46:34
内容:

市房地产管理局 同志你们好! 我想问下: 我 和 我姐夫在岳阳楼区北辅道的 德胜村买了一栋三层的老旧楼房, 那之前房产证是210㎡, 每层70 ㎡。 旧房产证已经满了7年,为什么过户时还要收营业税??

如果我买一,二楼两层共140㎡ 办理一个证。  我姐夫买 三楼 70㎡ 办理一个证,这样还需要交营业税吗??谢谢你们的回答,辛苦了。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15-12-28 09:25:47
回复内容:

李先生:

您好!

对您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住宅类二手房交易中,卖方缴纳营业税目前执行的税收优惠政策为,个人出售自住时间满2年,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内的普通住宅,(以房产办证或契税缴纳时间孰先原则认定)可以免征营业税;出售自住2年以上建筑面积超过144平方米的住宅,可以凭发票扣除差额征收营业税。您提出的分开过户,请向房产管理部门咨询。

如您有涉税疑问,欢迎致电纳税服务热线12366,谢谢您的来信!

岳阳市地方税务局

2015年12月28日

再次反馈: 凭发票扣除差额征收营业税 ? 意思是 144平方以上的部分才需要营业税吗??
反馈时间:2016-01-07 09:30:36
再次回复:

凭发票扣除差额征收营业税,是指房屋现值与发票金额的差额,不是房屋面积超过144平方米部分才征税。如您需进一步了解详情,请前往五里牌市政务中心一楼地税窗口咨询。谢谢您的来信!

回复部门:市税务局
回信时间:2016-01-07 09:5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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