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咨询公积金贷款事项
来信人:
来信时间: 2016-01-06 10:44:56
内容:

我2015年5月办理了公积金贷款,当时由我妻子的工资按月缴费,现在考虑到我的工资比较稳定,想变更到由我本人缴费,不知可不可以,或可以手续怎么办?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公积金中心
回复时间: 2016-01-07 10:30:13
回复内容:

已与客户电话联系。

贷款发放后,只能从借款人的银行账户上扣款,不能从共同借款人账户上扣款,所以不能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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