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租车行到期拒退押金
来信人: 徐亮
来信时间: 2016-04-11 08:36:33
内容:

尊敬的领导:

我在贵市碰到这样的霸道的市场行为,外地人在红房子车行租车,一月后车行恶意拒退押金。希望通过您能讨回公道及要回我的4200元押金。还岳阳出租车市场一个诚信的天地,树立城市的公平正义,赢得全国人对岳阳市的好感!

一月前甘肃人,徐亮(4224251976****411X)在岳阳市红房子二手车行(岳阳红房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陈石凤,微信号:hfz18390139999,地址:岳阳市楼区琵琶王立交桥,君山方向的桥头,湘岳兰庭小区门口临街门面)租了一辆黑色别克轿车(湘FB6225)交车手续办完后找后账,说车有损坏,赖账死不退押金。

具体细节及图片资料见附件!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回复时间: 2016-04-28 16:52:38
回复内容:

徐亮:

您好!收到来信后,我局工商所工作人员多次联系投诉人,其一直在外地.无法到现场参加调解,直到4月27日投诉人从外地回来,当天下午工商所工作人员组织双方进行现场调解,经核实,投诉人所诉事情并不完全属实,事实是投诉人在租用车辆过程中损坏了车辆,不同意赔偿,且网上发布有损被投诉方形象的言论,所以被投诉方拒绝退押金,调解后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投诉方登报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车辆损坏维修费300元,被投诉方见报后退回剩余押金。

特此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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