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建军村李(丑)生毁田毁山
来信人: 李雨亚
来信时间: 2016-04-17 20:44:23
内容: 尊敬的市: 您好! 我是云溪区建军村汪家组村民。今天我要向您举报:汪家组李楚(丑)生(中共党员),不仅把水田填为平;山林变成平地,而且还向附近村民买卖土地。宪法规: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坏自然资源;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我想知道他这样做是否合法。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云溪区
回复时间: 2016-04-27 09:25:28
回复内容:

市长信箱办:

来信人所反映的问题经云溪区市长信箱办理工作人员联系区国土分局办公室,国土分局回复:来信人所反映的问题属临港产业新区管理范围,云溪区国土分局已将来信人信访内容告知临港新区管理处,并于2016年4月25日上午陪同港区相关工作人员向李丑生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

特此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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