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七中棚改项目投拆
来信人: 罗刊
来信时间: 2016-04-19 10:27:31
内容: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妈妈叫欧阳红,是七中片区是棚改项目七中片区业主,就七中片区棚改项目进行投拆。

棚改是国家民心工程,原意应是改善困难群众的生活环境,增强社会的凝聚力。但在七中片区的棚改的执行过程中,没有让我们感到温暖,却让我们无比烦恼。

棚改项目七中片区,是市七中家属区。是学校建校后,80、90年代修建,房龄在30年左右,离50年使用房龄尚远,虽然有老旧,但基本结构功能尚不影响正常安全使用。如何达到“棚户”标准的? 现校舍尚未重建,家属区却成为棚户区何故?关于棚户是否有明确具体界定标准?

七中片区补偿方案在具体执行时,让我们感到不公平、不合理。七中片区有相当一部分房室在使用过程中进行自行加建。这种自行加建,没有进行相关审批,没有产权证件,应属于违章建筑。但在补偿方案中却按1:1进行面积补偿。与有产权证明的主体建筑补偿差别不大。我户没有进行违章加建,与1楼同户型的进行加建房屋相比。补偿金额初步认定我户为38万多,1楼同户型加建户为105万多。私自加建的“大户”当然衷心拥护此方案,我们遵纪没有违章加建的小户只能后悔当初没有违建?一个没有违章加建的户型和一个建章加建的户型差别如此之大,请问这合理吗?

补偿方案下发后,我们第一时间反馈了补偿方案不合理的看法。棚改项目工作人员的工作方式和态度却更让人寒心。表示补偿方案是政府的决定,没有商量的余地,威胁不同意的话就让法院判强制执行,你捞不到好处,你奖励金也没了。我们强调家庭困难后,有工作人员说,这个困难不要和他们讲,到民政局去讲。这种打着政府名头,欺压百姓的工作作风让人更加气愤。更让人不能接受的是,七中棚改项目组,以没有按时上交房产证明为由,拒绝与我们进行补偿协商。我们曾多次主动找其工作人员协商,都以正在申报为由推脱。现补偿协议期限已过,仍然没有与我们主动沟通。我们是有合法产权的业主,被如此愚弄,真是让人哭笑不得。

国家的民心工程,在执行过程中,却让人感到烦恼憋屈: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非法行为却进行了补偿,工作人员的态度,让人感受不到党和国家的温暖,离为人民服务宗旨相差甚远。还请市长和相关领导还我们一个公道,谢谢!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岳阳楼区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16-04-26 11:52:58
回复内容:

你好:

罗刊先生2016年4月19日给市长信箱的来信已收悉,五里牌街道办事处七中项目部副主任李美满于4月25日上午,与来信人罗刊及其母亲欧阳红进行约谈。并就来信反映的拆迁补偿政策问题进行进一步沟通协调。

根据罗刊及其母亲的实际情况,项目部负责人与他们通过协商达成共识,罗刊及其母亲自愿与项目部签定了拆迁补偿协议。罗刊及其母亲对处理结果比较满意。办事处市长信箱管理员也通过电话对此进行了核实。

特此回复

 

 

 

岳阳楼区人民政府

2016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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