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我们的幸福安全感何在
来信人: 曾石柱
来信时间: 2016-04-19 11:35:24
内容:

我们的幸福安全感何在

我们是君山区许市镇天井山林场居民安置点梓园新村的居民。梓园新村于2013年由有关部门批建而成,有5栋安置房,建筑面积约13525平方米,116户,现已入住66户。可近三年来由于小区无任何配套设施,导致小偷、 强盗任意光顾。且愈演愈烈,所住居民人人自危,无安全感可言,更不说幸福了。今年4月7日晚,小偷连破3户居民防盗网入室行盗,连接2辆小车玻璃被砸盗取财物,去年和前年多户防盗门被撬,摩托车大白天被盗,由于小区无人管理,导致多户居民己装修住的房屋因屋顶水管水表破裂或因各种原因水从六楼渗漏而下损失惨重。

梓园小区本是政府政策的民生安置点,在政策安置的同时,望求有关部门考虑安置的配套设施,特别是安全和环境方面的配置。我们共同的心声是要求一个和谐、安全、优雅的居住环境。

建议和要求:

1、加固小区周围围墙

2、配置小区高清摄像头

3、修建小区内绿上场地,配置小区健身器材

4、加强小区环境管理

梓园小区居住代表:曾石柱


附件1:uploadfiles/201604/20160419113329428.jpg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君山区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16-04-27 11:45:29
回复内容:

来信同志:

你好,你于2016年4月19日,在市长信箱反映梓园新村配套设施和治安状况问题,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已于2016年4月20日,由许市镇政府受理并进行了调查处理。

我镇对你提出的信访事项十分重视,经与小区业主所属单位国营天井山林场协调,确定了处理意见。现答复如下:

1、4月7日晚的入室盗窃案发生后,许市派出所民警接警后迅速赶赴现场展开侦破工作。之后,君山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又派员到现场进行了勘察、取证等工作。目前,此案正在侦破中。长期以来,许市镇坚持组织镇村干部义务巡逻,许市派出所干警组织警力在全镇重要地段进行巡逻,加强治安防范。

2、督促小区所属单位与社区按《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在您所在居民楼住户交纳物业管理费后,加固小区围墙,配置小区高清摄像头。

3、国营天井山林场决定,结合梓园新村二期工程,科学规划小区绿地面积,合理配置小区健身器材。

4、健全业主委员会,开展相应工作,完善物业管理服务,如经召开梓园新村居民代表会议,民主协商,形成一致意见,加强小区环境管理。

许市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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