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房贷问题
来信人: 湘楚有才
来信时间: 2016-04-19 12:10:07
内容:

最近接到电话,说是房贷要自己每月去银行缴纳,本来代扣是一项惠民便民举措,但公积金中心说有个别不同步的现象导致不良信用记录产生,这可以理解,但是一棒子打死,所有人都要自己每月缴纳,这也太不为群众考虑了,特别是像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每月工资都是按时发放,完全可以代扣。公积金中心不征求意见出台这样的规定,望改正!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公积金中心
回复时间: 2016-04-25 15:09:42
回复内容:

今收到《市长信箱咨询单》,我科室多次与当事人电话联系,但当事人都忙于工作没有接听,现将客户反映情况具体回复如下:

得知当事人认为公积金还贷现在不实行工资代扣对职工造成了麻烦。主要原因是因还款时间与发放工资时间不同步导致多数职工产生了不良信用记录,为避免职工造成信用不良记录,所以取消了工资代扣这一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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