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关于湖南省产假政策文件下达问题
来信人: 吴笛
来信时间: 2016-05-16 19:39:34
内容: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根据湖南省的政策,我们产假应该有158天,但是,具体的文件什么时候到岳阳市?单位上说没有红头文件就不能休158天,只能休98天。那我准备请产假,到底应该怎么休呢?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卫健委
回复时间: 2016-05-18 16:20:57
回复内容:

吴笛:您好!市卫计委法制科已与您电话取得联系,《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版)》属地方性法规,一般不以红头文件形式下发。按其规定的施行之日起,由各地组织实施。根据《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版)》 第二十一条  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二十天。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

那么,2016年1月1日以后合法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国家规定的产假(98天,难产加15天,多胞胎每多一个婴儿加15天)期满后,再享受60天的奖励产假待遇,男方享受20天的护理假待遇。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不影响工资、奖金和相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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