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耕地转龙虾养殖的池塘有什么限制和审批程序么
来信人: 周先生
来信时间: 2016-06-12 20:13:07
内容: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准备回乡发展一个家庭养殖龙虾的养殖场,但是目前只有耕地,要是要将旱地挖成池塘,需要什么手续或者证明么?土地是我自己家里承包的,谢谢!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回复时间: 2016-06-21 17:10:36
回复内容:

已电话回复当事人。根据《土地管理法》第36条规定,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建议当事人可参照建新农场龙虾养殖户方法,在不破坏土地前提下进行养殖龙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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