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农村二级残疾人的农保问题
来信人: 黄河
来信时间: 2016-06-26 18:28:36
内容:

 尊敬的领导你们好!我有一个岳阳县农村1968年出生的二级残疾亲戚。请问:他的医保和农保政府有优待政策吗?如有优待的话,如何办理相关手续?他们个人应交的标准是多少?谢谢回复!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岳阳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16-07-05 08:40:52
回复内容:

黄河:

你好!

你的来信业已收悉,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对于已经办理二级以上残疾证的我县农村居民,在农保方面,需持本人残疾证和身份证,到当地劳动站进行登记,由财政代缴100元/年的农保基金;在医保方面,需持本人残疾证和身份证,到当地民政部门报备,可享受免除新农村合作医疗的缴费基数。

再次反馈: 谢谢回复!请问当地劳动和当地民政部门是指所在乡镇吗?是公田镇农村户口。麻烦告诉一下电话好吗?再次谢谢!
反馈时间:2016-07-05 19:05:14
再次回复:

黄河:

你好!

当地劳动和当地民政部门是指所在的乡镇,公田镇政府电话:0730-7200060。

回复部门:岳阳县人民政府
回信时间:2016-07-06 08: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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