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结婚后与父母分户一定要房产证?
来信人: 冷眸
来信时间: 2016-08-14 13:34:56
内容:
 我与老公于14年5.1结婚,我老公是西塘镇人,去年我们生了宝宝后,想与父母分户,我公公去派出所给宝宝上户时,跟西塘派出所的干警说,要把我老公的户口,分出来,西塘派出所的干警说没有我老公的房产证,不能证明我老公有房子,不给分户。分户非得房产证?难道没有房产证,就不能分户了吗?没有房产证,我老公就成了黑户不成?目前我公婆住的房子是我老公建的,乡下98%的房子都没有房产证,难道大家都不分户了吗?每次要户口本办事,都要跑到乡下拿了户口本后,立刻办完事了,又送回乡下,好麻烦!能不能把便民服务落到实处,而不是只是口上说的好听?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回复时间: 2016-08-18 08:40:04
回复内容:

你好

接到信件后,立即转派区白石岭公安分局,回复结果如下:

根据《湖南省常住人口管理办法》规定户内成年人因结婚需要分户所需材料:结婚证、房产证、公房租赁契约(无房产证需宅基地证明或者房屋建设许可证)、村(居)委会证明分户人员确实在此居住且与原户主分家生活、户内成年人一寸照片一张。(白石岭公安分局办公电话:8836731)

特此回复

经开区管委会

2012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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