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关于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享受医疗保险优惠的问题
来信人: 聂哥
来信时间: 2016-10-11 15:59:18
内容: 本人六月份失业,现在岳阳市领取失业保险金。九月份我去经开区社保中心缴完七至十二月份的医疗保险,后经了解我市对在领失业保险人员可免交两年的医疗保险,请问我己缴的费用能否退回?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 2016-10-12 10:52:31
回复内容:

聂先生:

你好!来信已收悉。现就你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按照政策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代缴基本医疗保险,如果已自行缴纳,将退还至本人的医保账户。为此,你可以电询岳阳市就业服务局提出申请,电话:8251629.希望此答复对你有所帮助,祝工作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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