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户口该怎么迁移
来信人: 谈波
来信时间: 2016-10-19 18:13:43
内容: 市领导你好,我是临湘市羊楼司镇尖山居委会居民。2014年在临湘市区按揭买了一套房子,一直想把户口迁到房子所在地。但来回跑了五六趟都没办好,原因是我没有房产证原件。因我是按揭的房产证原件在银行我只有复印件和临湘市房管局开具的有房证明但一直都无法办理。长安街道三角坪居委会给出的理由是必须要房产证原件。请问政府真的有此规定吗?为什么城西派出所认可的证明长安街道却不认可呢?请问我要迁户口的话该怎么办?谢谢!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临湘市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16-10-27 15:19:28
回复内容:

谈波:

您好!您的来信我们已经收悉。根据您来信的内容,我们进行了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管理条例》、《湖南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办法》和《湖南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谈波的户口迁入其实际居住地长安街道三角坪居委会,只要提交了符合《湖南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办法》和《湖南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的条件和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即因房子是按揭的,房产证原件在银行,只需提交房产证复印件和临湘市房管局开具的有房证明,公安机关就可将户口迁入三角坪居委会房产所在地,三角坪居委会认不认可并不是其户口迁入的必要条件。

综上所述,你向城西派出所申请并提交其房产证复印件、临湘市房管局开具的有房证明和户口身份证件等就可将户口迁入其房产所在地。

感谢你们对临湘市人民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6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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