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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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网约车驾考运营资格 |
来信人: | 邹岳刚 |
来信时间: | 2016-11-02 13:53:24 |
内容: | 尊敬交管局领导,您们好! 目前全国各地的网约车新政在11月1日均已开始实施,请问在我市驾驶网约车开展营运活动,需要取得哪些合法手续才可以营运,并且这些手续与证件在哪些部门取得!麻烦了。 |
回复部门: | 市交通运输局 |
回复时间: | 2016-11-08 15:00:30 |
回复内容: | 邹岳刚先生: 您好,来信已转到市交通运输局,现回复如下。 我市网约车经营服务管理细则正在制订、讨论与完善中,关于网约车经营服务需要取得哪些合法手续,以及相关手续的办理流程,届时会向社会公布。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特此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