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网约车驾考运营资格
来信人: 邹岳刚
来信时间: 2016-11-02 13:53:24
内容:

尊敬交管局领导,您们好!

       目前全国各地的网约车新政在11月1日均已开始实施,请问在我市驾驶网约车开展营运活动,需要取得哪些合法手续才可以营运,并且这些手续与证件在哪些部门取得!麻烦了。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交通运输局
回复时间: 2016-11-08 15:00:30
回复内容:

邹岳刚先生:

您好,来信已转到市交通运输局,现回复如下。

我市网约车经营服务管理细则正在制订、讨论与完善中,关于网约车经营服务需要取得哪些合法手续,以及相关手续的办理流程,届时会向社会公布。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特此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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