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二手房过户国土证
来信人: 就不告诉你
来信时间: 2016-12-16 16:13:14
内容:

我想请问一下多年前买的二手房,房产证已经过户了,但是国土证没有,现在原房主(卖方)已经联系不上了,还可以把国土证过户吗?需要带些什么资料呢?如何收费的?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回复时间: 2016-12-21 17:02:05
回复内容: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已收悉,现回复如下:8月23日已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现在已核发不动产权证,如您需过户国土证,需根据您房屋土地性质的具体情况办理,请您带相关资料到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政务大厅二楼或市房产局一楼)咨询并办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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