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有房产证无国土证不动产登记政策是否出台
来信人: 彭真
来信时间: 2017-02-07 13:29:13
内容:

政府领导:

    您好!本人2016年从别人手中买了一套二手房,就在买卖双方打算办理过户手续之际,谁知又开始实行新的登记政策---不动产登记政策,因该房产只有房产证而无国土证被搁置登记,因此本人也无法获得该房产所有产权。针对此问题,本人也向市长信箱求助过,反应过此问题,不动产登记中心也给予过回复,等待政府出台相关政策。如今,实行不动产登记已有大半年了,请问政府出台相关政策吗?未出台相关政策的话,作为一位底层公民,应有的权利又如何得到保障呢?针对一揽子此类老百姓的情况,下一步又如何处理呢?

    盼复,谢谢!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回复时间: 2017-02-09 11:25:44
回复内容:

您反映的情况已收悉,现回复如下:依照政策规定,办理不动产权登记证书,需提供房产证及国土证,才能办理不动产权登记证书,由于您无法提供国土手续,所以我局无法办理。关于有房产证无国土证的的情况,我们已向市政府提出处理建议,争取6月份出台相关文件,方便于此类情况办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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