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二胎问题咨询
来信人:
来信时间: 2017-02-20 10:02:41
内容:

我想问一下,2017年生育二胎,还享受产检费,生育费,产假等政策吗?如果享受,怀孕多久后可以报备,去生育窗口报备要提供哪些资料,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 2017-02-21 08:35:44
回复内容:

荣:

你好!来信已收悉。二胎政策放开后,根据《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次修正)》之规定:在符合政策的前提下,生育职工应当享受产检费,生育费,产假等政策。报备时间为办结准生证后,需提供夫妻双方医保卡、准生证及产检B超原件。希望此答复对你有所帮助!祝一切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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