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五险一金缴费咨询
来信人: 熊雄
来信时间: 2017-03-01 10:10:25
内容:

我是一位个体经商户有如下几个问题需要咨询相关部门:

1、个体户能否给员工缴纳五险一金,需要哪些资料和手续?

2、缴费基数以及公司和个人缴费比例分别是多少?

3、其中有员工年龄已达53岁,以前并未缴纳过五险一金,现在是否能够开户缴费?是否能够补缴或者单独只缴纳职工医保?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 2017-03-06 16:40:24
回复内容:

熊雄:

你好!来信已收悉。现答复如下:一、城镇私营企业须在用工之日起即为企业员工缴纳五险一金,应提供居民身份证,申请参保时从事个体经营且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含外地执照)和《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具体情况可咨询相关机构,市社保咨询电话:0730—8251503;二、目前我市企业缴费比例为单位19%,个人8%;三、员工虽然53岁了,按照劳动合同法也应为其缴纳社保,但补缴政策我省尚未放开。希望此答复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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