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新成立企业办理社保及住房公积金问题
来信人:
来信时间: 2017-03-21 16:15:40
内容:

想咨询下,新成立的本市公司如何为新员工办理社保及住房公积金?请告知具体对接部门及流程,以及相关具体缴纳标准,谢谢!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公积金中心
回复时间: 2017-03-23 10:20:51
回复内容:

今收到《市长信箱咨询单》,我中心执法大队于2017年3月22号及时联系咨询人游先生。对咨询人关于公司新开户公积金缴存的问题。我中心执法大队及时解释了开户需要的资料。如果开户可自己选择到市直管理部或楼区管理部领取相关开户资料。游先生对我大队工作非常满意。

2017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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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 2017-03-23 14:04:40
回复内容:

游:

你好!来信已收悉。现答复如下:首先你可以前往公司所在辖区社保部门进行办理,须携带并提供本单位有效工商营业执照、地税登记证附本复印件,企业代码证、法人身份复印件及公司员工名册等。具体缴纳标准可前往办理时咨询,也可拨打市社保办公电话:0730—8251516.希望此答复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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