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关于国土证书的过户
来信人: 邹生生
来信时间: 2017-04-13 16:35:29
内容:

本人2002年购买了他人一套二手房,当时只进行了房产证过户,未办理国土证过户手续。在原出售人无法联系到的情况下,如何办理国土证过户,需要哪些材料和手续?如果可以联系到原出售人,但其夫妻在外地或国外,不能或不配合专程到岳阳,又该如何办理国土过户,又需要哪些材料和手续?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回复时间: 2017-04-18 08:24:10
回复内容:

已与当事人电话联系,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1、 经了解,当事人的房子属于我中心云溪区分管,由于当事人所购买的二手房,甲方无法联系,导致一直未申请办理不动产权登记,因当事人还未申请落宗及业务受理需不需要补件的事宜,所以我们也无法确定当事人的业务符不符合我中心办理不动产权登记的要求。

2、已与云溪区窗口业务负责人沟通好,要求当事人携带房产证原件及国土证原件前往我中心云溪区窗口咨询。

再次反馈: 希望尽快出台相关政策,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简化相应手续。
反馈时间:2017-04-20 10:05:10
再次回复:

根据当事人的来信,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我中心就有房产证无土地证的问题已向岳阳市政府呈报,现岳阳市政府向我机构回复,预计在今年的年底之前会出台规范性文件,请您关注岳阳市政府政务公开网站。祝您生活愉快!

回复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回信时间:2017-04-20 14:5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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