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王家河公园内广场舞破坏幽静环境构成安全隐患
来信人: 王家河游客
来信时间: 2017-06-22 16:14:32
内容: 今年以来,每到晚上7点左右,王家河公园北头的观景平台就被跳广场舞的人占据,她们从公园配电箱接上电源,在树上架设强光灯,开启高音喇叭大跳广场舞,吵得整个公园不得安宁。我们向市长热线多次投诉,但公园管理者完全不作为,放任私接电源构成的安全隐患长期存在,放任广场舞大妈占据观景场地,噪音破坏公园幽静的环境。使市委市政府建设王家河风光带的惠民举措落不到实处,我们强烈要求管理者取缔公园内广场舞,防止这种现象蔓延,还市民一个幽静优美的王家河风光带。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城管局
回复时间: 2017-06-30 15:18:39
回复内容:

市民朋友:

您好!

您的来信“王家河公园内广场舞破坏幽静坏境构成安全隐患”已收悉。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王家河公园旨在为广大市民提供更好的公共休闲服务,而广场舞是公园休闲文化的一部分。今年3月,我局王家河公园管理部门收到广场舞团体申请在公园内固定场地开展广场舞活动的来信,在确保不造成游路拥堵和行人安全的前提下并根据实际情况,该部门同意为该团体提供一个合适的场地,并在附近安装了一个小配电箱,便于广场舞团队安全用电。同时,要求该团队每晚活动时间不得超过8点半。关于来信中反映广场舞团体在树上架设强光灯的问题,已将其拆除。今后,进一步加强对广场舞团队的管理,要求其把音量控制在合适的分贝范围内。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监督,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再次反馈:

首先,公园不是广场,谓广场舞音量大人数多,对环境破坏影响大。岳阳的金鹗山、南湖等公园就不允许广场舞进公园,让公园保持幽静的环境。你们同意广场舞进公园本身就不妥当。其次,你们提供电源让广场舞使用,交流电音响的音量特别大,整个王家河公园的灯光是经过设计的!

反馈时间:2017-08-31 20:03:51
再次回复:

市民朋友:

您好!

现就您再次来信反映的问题补充说明如下:

为给市民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务,根据市民需求,近期公园增设了部分便民设施,其中包括电源接口(有安全保障措施)等。但因此引来部分广场舞团队在公园内私接电源,安装大功率照明灯,对附近居民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对此公园管理部门将强化管理措施:一是拆除私自架设的照明灯;二是购置分贝仪,规定各广场舞团队音量控制在60分贝以下;三是与广场舞团负责人沟通,明确广场舞的时间段。努力为市民营造一个安静舒适的公园休闲环境。

再次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监督,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回复部门:市城管局
回信时间:2017-09-11 15:4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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