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军人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更换
来信人: 贺晨
来信时间: 2017-07-22 00:25:30
内容: 我原籍是岳阳市云溪区,是一名随军家属,于2014年随军到辽宁省葫芦岛市。由于我的爱人在我家小孩出生的时候,部队还没有给军人办理身份证,所以给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上登记的是军官证号。现在原军官证已作废。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上父亲的信息栏需要更改为身份证号。现在很多地区的计生委都在给军人子女更换出生医学证明。我爱人的部队也给开出了相关证明。想请问一下,我市下属的计生委是不是能解决军人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更换。请给予支持。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卫健委
回复时间: 2017-07-28 15:10:29
回复内容:

贺晨女士:

您好!您关于“军人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更换”信函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根据湖南省卫生厅妇社处关于印发《湖南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相关规定》的通知的第六章的第四十七条第八点的规定,可以给予换发《出生医学证明》。

二、请携带新生儿父母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原军官证已作废,必须原部队相关部门提供证明军官证号与身份证号属于同一个人的书面证明),原签发的《出生医学证明》正页、副页原件到户口所在地的妇幼保健院填写《出生医学证明》换发申请表、新生儿父母的《亲子关系声明》,以便换发《出生医学证明》。

感谢您的来信!

再次反馈: 今天我们顺利更换了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感谢云溪区妇幼保健院的工作人员。
反馈时间:2017-08-09 23:21:19
再次回复:

贺晨女士:

您好!感谢您对我们卫生计生事业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回复部门:市卫健委
回信时间:2017-08-10 08:5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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