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关于4S店加价、加装提车的咨询
来信人: 流泽
来信时间: 2017-09-07 10:04:46
内容:

最近去4S看车,有部分4S店对购车者要求加几千到上万不等的装饰才可提车,并且必须店内买保险。

就此现象,想咨询一下,关于4S店加价提车、加装饰提车、必须店内买保险和上牌等行为的合法合规性。

以及如果不合法合规,应当如何处理和应对。

谢谢!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商务局
回复时间: 2017-09-20 21:41:15
回复内容:

市民刘泽先生您好,来信收悉,现就您关心的汽车销售有关问题答复如下:依据《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第十条”经销商应当在经营场所以适当形式明示销售汽车、配件及其他相关产品的价格和各项服务收费标准,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或收取额外费用”、第十四条第二款“经销商销售汽车时不得强制消费者购买保险或者强制为其提供代办车辆注册登记等服务”,4S店加价提车、加装饰提车、必须店内买保险和上牌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岳阳市商务粮食综合执法支队

2017-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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