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关于最新36钟药品纳入医保药,但医院无药不能报销的问题
来信人:
来信时间: 2017-09-15 11:47:55
内容: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将36种药品纳入湖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57号)文件精神,“氟维司群”已列入我市医保目录,从2017年9月1日起执行。母亲9月10日在医院入院期间,需注射氟维司群,但医院反馈该药未进入医院,为不耽误病情,不得已从长沙药房购入次药,想咨询此次用药是否可以报销?去市医保中心咨询,工作人员回复不清楚情况,要等进一步政策,请问领导,到底什么时候这个政策才能彻底落实,让患者能用药治疗,减轻负担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 2017-09-19 15:21:30
回复内容:

廖:

您好!来信已收悉!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将36种药品纳入湖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57号)文件精神,“氟维司群”已列入我市医保目录,从2017年9月1日起执行。我们工作人员已与您及医院取得联系,并解决了您在长沙自购药品报销事宜。感谢您对人社事业的关注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再次反馈: 感谢领导的关心和帮助,事情得到妥善解决!
反馈时间:2017-09-26 11:51:52
再次回复:

廖:

您好!来信已收悉! 感谢您对人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热忱欢迎您一如既往地关注、支持、监督我们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信时间:2017-09-26 15:2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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