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新生儿农村合作医疗
来信人: 小夏
来信时间: 2017-10-12 17:01:43
内容:

想解决的问题:小孩今天已经出生第24天了,第五天的时候小孩因为黄疸偏高住过院,医院费用暂时未结,想到湘阴县购买新生儿"农村合作医疗“,1、28天之内购买是否可以报销第五天住院的费用??2、现在在湘阴购买新生儿医疗保险是不是户口就一定会落在湘阴??

投诉:因为这个问题已经打过湘阴县无数个部门的电话,都是说问劳动局5楼,然后给我的劳动局5楼电话根本就是一直欠费,无法打通。我朋友到5楼去问,当时办理的工作人员说是现在购买保险只能报销11月1号之后的费用。但是我也问过湖南其他所有县市都可以报销出生之后的费用,唯独湘阴不可以,我想这应该不可能,但是又没有一个官方的肯定答案,这才寻求市长邮箱。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湘阴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17-10-23 17:01:43
回复内容:

来信收悉,我局进行了认真办理,回复如下:

来信人称小孩已经第24天了,第五天因黄疸偏高住院治疗,现咨询其28天内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是否可以保险已发生的医疗费用,以及咨询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的户籍要求。

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6】88号)文件规定:“新生儿未在28天内参保缴费,未能在统筹地规定时间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可以按当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含个人缴费部分和财政补助部分)一次性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从缴费的下个月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因此来信人提到的小孩出生后28天内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是可以获得28天内住院补助的。参加湘阴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对象是湘阴县户籍人员,或常居住湘阴县的人员,不一定户籍一定落户湘阴县。

湘阴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中心政策咨询联系电话:0730-2220920。

相关情况,我局工作人员在与来信人小夏联系时,已向其说明清楚,来信人表示理解,对我局工作表示肯定。

湘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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