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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岳阳市医疗保障局“双公示”信用信息

来源:岳阳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6-03-09 11:34 浏览次数:1
2026年3月岳阳市医疗保障局“双公示”信用信息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处罚类别 罚款金额(万元)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 处罚截止日期 公示截止日期 是否公开 状态标记 违法行为类型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处罚结果 被处罚对象类别 被处罚对象名称 被处罚对象社会信用码 被处罚单位法定代表人姓名
岳医保处字〔2026〕1号 岳阳市康复医院 罚款 21.5592 2026-02-26 2026-08-26 2027-02-26 公开 正常 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的相关规定 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超量开药、重复开药、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串换诊疗项目和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共9大类违法违规行为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和《湖南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办法》中“湖南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2点的规定 (一)责令立即改正,并约谈相关负责人。
(二)责令退回违法违规基金215592.72元,并处罚款215592.72元。
事业单位 岳阳市康复医院 124306004461583125 金泽宏
岳医保处字〔2026〕2号 岳阳市社会福利院 罚款 12.0954 2026-02-26 2026-08-26 2027-02-26 公开 正常 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岳阳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2025版)》第七条和第二十一条的相关规定 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串换诊疗项目、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其他违法行为、违反临床诊疗技术规范及医疗文书相关记录要求和未分区设置医疗床位和养老床位共9大类违法违规行为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湖南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办法》中“湖南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2点《岳阳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2025版)》第六十二条的规定 (一)责令立即改正,并约谈相关负责人。
(二)责令退回违法违规基金120954.8元,并处罚款120954.8元。
事业单位 岳阳市社会福利院 12430600446159083M 胡喜军
科室负责人: 填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