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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岳阳市医疗保障局“双公示”信用信息

来源:岳阳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6-05-30 22:48 浏览次数:1
2026年5月岳阳市医疗保障局“双公示”信用信息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处罚类别 罚款金额(万元)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 处罚截止日期 公示截止日期 是否公开 状态标记 违法行为类型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处罚结果 被处罚对象类别 被处罚对象名称 被处罚对象社会信用码 被处罚单位法定代表人姓名
岳医保处字〔2026〕9号 岳阳市中心医院 罚款 571.79 2026-05-27 2026-11-27 2027-05-27 公开 正常 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的相关规定 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串换诊疗项目和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共5大类问题。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和《湖南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办法》中“湖南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2点裁量阶次“轻微D档”的相关规定 (一)责令当事人立即整改上述违规行为并约谈有关负责人,
(二)退回违法违规基金5717921.91元,并处罚款5717921.91元
事业单位 岳阳市中心医院 12430600446158291L 李罗清
岳医保处字〔2026〕10号 岳阳和盛医院有限公司 罚款 11.71 2026-05-27 2026-11-27 2027-05-27 公开 正常 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和《岳阳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2025版)》第十七条第二款的相关规定 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和未严格掌握入院指征,共4大类问题。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湖南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办法》中“湖南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2点裁量阶次“轻微D档”和《岳阳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2025版)》第六十四条的相关规定 (一)责令当事人立即整改上述违规行为并约谈有关负责人,
(二)退回违法违规基金180230.11元,并处罚款117188.02元
企业 岳阳和盛医院有限公司 91430600MA4PC9H21L 朱文武
岳医保处字〔2026〕11号 岳阳市人民医院 罚款 167.9 2026-05-27 2026-11-27 2027-05-27 公开 正常 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的相关规定 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串换诊疗项目、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和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其他违法行为,共6大类问题。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和《湖南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办法》中“湖南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2点裁量阶次“轻微D档”的相关规定 (一)责令当事人立即整改上述违规行为并约谈有关负责人,
(二)退回违法违规基金1679041元,并处罚款1679041元
事业单位 岳阳市人民医院 12430600446158304A 周仁辉
科室负责人: 填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