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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卫生健康局

   

一,班子成员

邓洪波  党委书记、局长

    刘治平  党委委员

    王克飞  党委委员、计生协会常务副会长

    易兴旺  党委委员、副局长

    陈细辉  党委委员、副局长

    王小洋 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二,职能职责

(一)拟定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二)负责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的实施与管理。

(三)负责全区卫生健康机构行业管理,组织指导医疗机构改革。负责监督实施全区医务人员执业标准、医疗质量标准和服务规范。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四)负责拟定卫生应急预案和实施,指导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与救治;制定并实施全区对人群健康危害疾病的防治规划,负责传染病、慢性非传染病等常见多发病的监测防治工作。负责疫情信息的报送工作和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五)负责卫生监督执法和卫生行政复议工作。负责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和学校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公共场所和生活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和消毒产品的日常监管。

(六)组织并实施基层卫生健康服务、初级卫生保健规划、全区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工作规划,依法监督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的实施。指导全区基层卫生健康、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

(七)拟定全区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八)负责全区无偿性献血工作。

(九)负责组织实施全区优生优育、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和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开展健康教育,组织开展新型家庭文化和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

(十)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

(十一)组织制定中医药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负责中医药的继承、创新和中西医结合工作,统筹协调中西医发展。

(十二)承担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