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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教育体育局

班子成员

    局工委书记、局长       李亚良

    局工委副书记、督学    黄  慧

    局工委委员、副局长     方新云

    局工委委员、副局长     胡亚军

    局工委委员、副局长     孙华国


联系人及电话:汤成  13575005694

职能职责

    共有内设机构8个,分别是办公室、基础教育办公室、学校安全办公室、人事培训办公室、财务审计室、教育督导室、文化广电新闻科、体育旅游科,其中教育督导室、文化广电新闻科和体育旅游科为副科级机构;下设副科级事业机构1个,即学校财务管理中心(教育科学研究所)。根据工作性质,学校财务管理中心和教育科学研究所分设,其中学校财务管理中心为副科事业机构。按照相关法规和工作需要,教育工会选择单列,归并纪监监察室职能,单设项目建设推进办公室。我局内设机构、下属事业机构实行平行管理。

    1、贯彻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综合管理全区基础教育、学前教育、成人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网络教育。组织实施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      

    2、研究提出全区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措施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

    3、安排部署全区教育系统的安全工作、经费管理、人事管理。

    4、负责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道德教育工作、体育卫生工作、艺术教育工作及国防教育工作。

    5、按照有关要求,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协助完成农家书屋工作,落实“扫黄打非”责任制,依法对辖区范围内文化、新闻出版、广电、体育旅游及经营单位和个人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联系电话:8720910

    1、负责局各种会议的筹备、组织工作。草拟年度或阶段工作计划,并协调组织实施,督促检查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

    2、负责重要文件的组织起草,处理来文来电,指导教育系统各单位文书处理和档案管理工作。

    3、综合协调机关各科室、系统内部、局内外工作,保证全局各项工作高效有序运转。

    4、组织做好教文系统信息宣传工作、局机关值班、卫生、考勤等行政管理工作。

    5、协调做好工委、管委会和上级教育文化行政部门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的落实。

    6、负责教辅征订、报刊发行、学平保险、信访接待、关工委工作。

    7、负责局机关的车辆管理和机关办公用品的添置。

    8、负责组织机关干部政治、业务学习。

    二、工会(监察室),联系电话:8720786

    1、指导全区教育工会的管理工作,依法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2、指导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学校重大工作的决策,指导教职工参与各种学习、开展各种有益活动。

    3、参与各级各类表彰教师的活动,、协助解决好教职工的生活困难。

    4、搞好机关干部职工和区直学校教职工计划生育工作。

    5、检查全区教育文化系统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对局工委及其成员和其他党员领导干部实行党章规定范围内的监督。

    6、对局机关人员贯彻执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管委会决定、命令的情况进行监督监察。对学校执行国家方针政策及上级的决定、决议和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监察。

    7、协助局工委和行政领导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指导局机关及全区教育系统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8、协助局工委和行政领导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进行党风党纪和廉政建设教育。对忠于职守,廉洁奉公,敢于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的集体和个人,提出表彰和奖励建议。

    9、按照区纪工委(区监察局)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教育文化工作特点,对教育文化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及时向区纪工委(区监察局)和局工委、行政领导报告情况。

    10、调查处理全区教育文化系统党员干部及教职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

    11、依照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保障党员干部和公务员依法行使职权。

    12、受理对全区教育文化系统党员干部和公务员违反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以及上述人员不服纪律处分的申诉。

    13、负责搞好局机关的纪检、监察机构建设,并定期检查了解学校纪检监察工作落实情况。

    14、负责指导全区学校的廉政文化建设。

    三、教育督导室,联系电话:8727213

    l、统筹规划、组织实施本区教育督导工作,拟定教育督导、评估工作的实施方案和规章制度。

    2、负责区直有关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实施教育法律、法规和履行教育职责情况的督导检查。

    3、负责本区中小学校及幼儿园的办学方向、办学条件、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的督导检查。

    4、负责全区中小学及幼儿园的学校安全工作督导检查。

    5、负责对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管委会或上级教育督导部门提出意见或建议。    .

    6、牵头负责全区各类学校的督导考核。

    四、教科所(教师培训中心),联系电话:8720838

    1、督查课程标准(教学大纲)的落实 ,组织开展课程改革实验和指导普法校本教材编写及研讨工作,参与教材教辅管理。

    2、负责制定并严格落实教学常规,组织开展教育科研、教学研究、教学视导,指导学校的教学和课题教研工作。

    3、负责全区教育教学质量、教学水平检测和考试评价研究与管理。

    4、发现和培养教学骨干和学科带头人,总结推广教改经验。

    5、负责全区教师业务培训工作。   

    五、基础教育办公室(民办教育办公室),联系电话:8720907

    1、管理全区基础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监督、指导各级学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及法规,参与研究制定全区基础教育发展规划和有关规章制度,负责对学校的办学行为的监督、检查。

    2、参与研究全区幼儿园和中小学布局调整,指导推动全区的“普九”工作和控流保学工作,保证全区教育事业健康协调发展。

    3、负责全区中小学招生计划制定、招生考试组织、录取、学籍管理、义教证书的验印发放工作,负责组织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的有关工作。

    5、指导中小学学生德育工作,参与指导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师资队伍建设。

    6、按照权限审核基础教育阶段教学用书、教学辅助用书。

    7、负责各类学校体卫艺工作和国防教育工作。

    六、人事办培训公室,联系电话:8720835

    1、负责局机关和中小学的人事管理工作,统筹规划、协凋指导教育行政部门队伍建设,指导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

    2、负责全区各级教育行政干部的考核、任免、聘任工作。

    3、负责教文系统各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推荐评审工作。

    4、负责全区教师师德教育、继续教育和校长培训工作。

    5、负责遗属补助工作、工资调整指导、绩效工资的发放。

    七、财务审计室,联系电话:8720767

    1、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做好局机关和学校的经费预算和经费筹措工作。

    2、负责教文系统的经费决算和事业年报及统计工作。

    4、学校教学设施设备计划的制定与政府采购工作。

    5、按有关要求管理好学校与机关固定资产,建立资产档案。

    6、加强内审工作,维护财经法纪。

    7、负责学校布局调整和学校规划设计工作。

    八、项目推进办公室,联系电话:8720767

    1、全面贯彻执行校舍安全工程工作的政策、法规,认真落实全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工作。

    2、负责全区中小学校舍安全的检查、鉴定工作,建立健全全区中小学校舍安全信息档案。

    3、科学制定全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规划和实施方案。

    4、按照建设工程管理程序和实施全区中小学校基本建设、维护改造和中小学安全工程建设工作。

    5、积极向上争取校安工程资金,大力改善学校办学条件。

    九、学校安全办公室(法制办、校车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8720101

    l、负责指导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稳定工作制度。

    2、参与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校车管理,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督查。

    3、参与学校安防及特种设备的建设、维护工作,参与学校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建设工作。

    4、参与学校保安人员的培训及装备配备工作。

    5、参与安全事故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十、文广新科工作职责,联系电话:8720835

    l、根据法律法规及国家相关政策制定本区文化、新闻出版市场发展的整体规划。

    2、宣传贯彻国家对文化、新闻出版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提高市场经营单位和个人守法经营意识。

    3、按照市文广新局授权,根据行业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区内文化、新闻出版市场经营项目的行政许可及年度审核工作。

    4、按照有关要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助完成农家书屋、群众文艺等工作。

    十一、体育旅游科,联系电话:8720907

    1、在教育文体工作局的领导下负责辖区内体育、旅游工作的管理。

    2、贯彻执行国家体育、旅游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区群众体育、旅游工作的发展规划,推动全民健身运动的开展和旅游项目的开发。

    3、指导和推动农村体育、城区体育、学校体育、社区体育及各项社会体育的发展。

    4、贯彻执行有关体育、旅游经营活动及体育、旅游市场管理的政策法规;负责对全区经营性体育场馆的审批和社会体育团体的指导、管理工作。

    5、研究拟订全区竞技体育发展规划;组织承办体育竞赛活动,研究全区性竞技运动项目的设置与布局,制订全区体育竞赛制度。

    6、研究制订全区业余体育训练及体育后备人才培养规划,负责全区等级运动员、教练员的审核、申报和三级裁判员、运动员、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的审批和授予工作。

    7、指导有关部门办好运动会和单项体育竞赛;指导学校抓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和传统项目学校的建设,推动学校体育的发展。

    十二、学校财务管理中心

    1、财务管理职能。

    主要负责教文局、中小学校财务工作的规划、指导和制度的建设,以及有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

    2、资金管理功能。

    实行统收统支、划拨备用金的集中报账资金管理制度。

    3、会计核算职能。

    负责提供教文局、中小学校财务信息,编制合并的财务报告,进行会计分析,对外披露会计信息,对内提供管理所需的各种会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