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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工妇青

主要负责人

    万庆华    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

    高  峰    党组成员,副主席

    宗道春    党组成员,副主席

    童  智 妇联主席

    陈争仁      团委书记

    张  奕      团委副书记

    

联系人及电话:刘健平13975002927

职能职责

    工  会,联系电话:8720813

    1.执行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工会的决定,主持基层工会的日常工作;

    2.代表和组织职工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和其他形式,参加本单位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3.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劳动争议,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方面建立协商制度,协商解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帮助和指导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方面签订劳动合同,代表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方面签订集体合同或其他协议,并监督执行;

    4.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技术协作活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好先进生产(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工作;

    5.对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大力支持职工学习文化科学技术和管理知识,开展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办好工会文化、教育、体育事业;

    6.监督有关法律、法规特别是劳动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协助和督促而不是代替行政方面做好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工作,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改善职工生活;

    7.维护女职工的特殊利益,同歧视、虐待、摧残、迫害女职工的现象作斗争;

    8.搞好工会组织建设,健全民主制度和民主生活。建立和发展工会积极分子队伍。做好新会员的接收、教育工作;          

    9.合理使用工会经(会)费。

   妇  联,联系电话:8720513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妇女政策的法律、法规;

    2.宣传有关法律、法规,促进社区内法制教育,依法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3.加强社区妇女组织建设,认真听取各级组织对妇联工作的建议和要求,完善妇女工作;

    4.认真接待和受理妇女群众的来信、来访案件;

    5.加强对妇女群众思想教育,提倡“四自精神”;

    6.组织检查、考核基层妇联工作;

    7.普及家庭教育知识,开展“文明家庭”等创建活动。

    团  委,联系电话:8720513

    1.贯彻落实党、团组织的各项方针、政策,团结、教育和引导全区青年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中成长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

    2.抓好全区团组织建设,指导和帮助青少年组织开展工作,发挥当好政府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3.宣传有关青少年的法律、法规;

    4.调研青少年思想状况,加强青少年教育、宣传、文化活动及阵地建设;

    5.组织带领青年围绕区党委的中心任务、经济建设,开展建功立业活动,发挥团组织的生力军、突击队作用;

    6.抓好基层团组织、团干部、团员的教育管理工作;

    7.抓好全区少先队工作,加大青少年教育工作力度,强化基础建设;

    8.维护青少年权益工作;

    9.加强同社会各界青年的交流和友好关系;

    10.负责办理区党委、管委会及团区委和领导交办的有关工作。